关于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应当注意的问题
点击量:发布时间:2020-04-04 00:00
凡非贷币资产注资的都必须评定作价,不然不可以根据验资报告。在授权委托评定时理应确立注资财产的范畴,多种财产注资的应列举统计表,要确立财产的所有权利是不是设立项证支配权,。资产评估机构应向受托人出示分析报告,便于在企业验资报告和申请办理备案时应用。
对一些独特资产的评定理应留意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國家土地局于1996年下达的《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工作若干问题》第二条要求,股权公司所涉及到的土地价格评定,务必经过省部级之上土地规划单位验证的,具备土地估价资质的组织开展。第11条要求,经土地规划单位确定的土地估价結果,是开展农田资产处置、农田工商变更和土地规划的根据。土地估价結果自评定标准期日起大半年内合理。第12条要求,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涉及到的土地估价以及他需经土地规划单位确定酌土地估价結果,参考本要求开展确定。以农田使用权资产注资的,务必经符合规定的土地价格资产评估机构评定即可。对土地使用权证的评定须经土地管理方法单位确定,才为合理评定,才可做为农田注资作价的根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96年下达的《关于加强专利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以专利权财产作价出资创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或股权公司的,理应开展房地产评估。专利权评定理应依规授权委托经行政机关准许开设的房地产评估组织开展。
国土资源部于1998年施行的《控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在中华共和国行业及所管的别的水域,对國家注资产生的探矿权、采矿证选列转让、出让、作价出资,务必依规开展评定,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地质矿产部门或授权委托省部级地质矿产部门对评定結果开展确定。对非国家注资产生的探矿权、采矿证的出让、作价出资的评定可参照执行。